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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申之乱中的胜利者:弘文天皇的叔父天武天皇的简介
2022-06-19

天武天皇,名为大海人,约生于631年(舒明天皇3年),卒于686年10月1日(朱鸟元年9月9日),是日本第40代天皇。天武天皇的在位年自673年3月20日(天武天皇2年2月27日),至686年10月1日(朱鸟元年9月9日)。在天武天皇执政期间,进一步加强了天皇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,巩固和发展了大化改新的成果。

天武天皇即位前名为大海人皇子,这名字与天武天皇幼年养育于凡海氏(海部一族的伴造)有关,当时以养育者取幼名是惯例。

661年(齐明天皇7年),齐明天皇逝世,中大兄皇子称制。663年(天智天皇2年),在白村江战役中,日本战败,中大兄皇子为摆脱内外交困局面,一面与大唐、新罗修好,同时让大海人皇子参与枢机,辅弼朝政。大海人于受命代行左大臣职务期间,于664年(天智天皇3年),颁"甲子之诏","增换冠位阶名及氏上、民部、家部。"又于近江国、东国安置百济"归化人"。668年(天智天皇7年),大海人被立为"东宫"。

壬申之乱

671年(天智天皇10年),天智天皇病笃,召见大海人皇子,以皇位相许。但大海人皇子自幼追随兄长天智天皇左右,深知自大化改新以来,天智天皇在"古人大兄皇子之乱"(645年)、"苏我石川麻吕事件"(649年)、"有间皇子之变"(658年)等事件中排斥异己的手段,大海人皇子推举大友皇子为皇太子,自己则申请出家,退回吉野宫(今奈良县吉野),静观时局,以图再起。

672年(弘文天皇元年)1月10日,天智天皇在近江宫去世,享年46岁。大友皇子即位(弘文天皇),此时还未满24岁。

5月,舍人朴井雄启告急,大友皇子以修筑山陵为名,在美浓、尾张募征壮丁,于京畿招兵买马,武装待发。又据大友皇子妃十市皇女向其父大海人告密,近江朝廷策谋进犯吉野。[1]

6月,大海人皇子先发制人,先遣村国男依、和饵部君乎、身毛广等急赴美浓,联系各国郡司。继而,大海人皇子率部众二十余人开始离开吉野,经由伊贺、伊势,逃往美浓。在美浓,听从于大海人皇子指示的多品治已经兴兵,封锁了不破要隘。动员了东海道、东山道两道诸国的兵马不满朝廷者纷纷来归,队伍迅速扩充至数万人。进入美浓后,聚集了东国来的兵马的大海人皇子在672年7月2日兵分两路,进攻大和国、近江国两方。近江朝廷得知大海人皇子举兵,"群臣悉愕,京内震动","或欲逃往东国,或欲隐匿山泽",大友皇子坐失战机,内讧不已。大海人皇子神速果断,身先士卒,由纪臣阿闭麻吕与村国男依分兵两路,陈兵近江。同年7月22日,双方发生濑田川桥决战,"旗帜蔽野,埃尘连天,钲鼓之声闻数十里,列弩乱发,矢下如雨。"同年7月23日,大海人皇子一方攻陷近江朝大津宫,大友皇子与诸臣四散。大友皇子走投无路,旋即自杀身亡。至此,历时两月,兵员数万的"壬申之乱",以大海人皇子之胜利结束。

8月,高市皇子受命处理善后。近江朝臣重罪八名处斩,其中,右大臣中臣连金斩首,左大臣苏我赤兄、大纳言巨势比等及其子孙,以及中臣连金、苏我果安子孙等,均处以流刑。其中,唯不见纪大人下落,故未被列入惩罚之内。同年8月27日,论功行赏,奖赏战功人员。9月初旬,大海人皇子由不破宫启程,经由桑名、铃鹿、阿闭、名张,12日,抵达大和,9月15日,移居冈本宫。673年(天武天皇2年)2月,大海人皇子于飞鸟净御原宫即位,称天武天皇。

登基之后

673年(天武天皇2年)5月,天武天皇改革官僚机构,畿内出身者供职宫中者首先作大舍人,之后再根据其才能酌情授与官职。同时这个大舍人的资格不仅属于官吏,也向庶民开放。

天武天皇一直实行皇族专权的皇亲政治,没有置大臣之职(大臣是日本古坟时代、飞鸟时代的官职,权势很大,之前权倾朝野的苏我虾夷、苏我入鹿父子的家族苏我氏就世袭大臣之职)。与此相对的,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设立太政官和大弁官并立,授与上层官僚贵族无实权的"纳言"一职,天皇的命令主要通过大弁官向地方传达。还有,天武天皇统治期间,彻底的实行皇亲政治天武天皇即位伊始,集众书生于川原寺,修纂经文,于673年(天武天皇2年)任命大来皇女为伊势斋王,恢复斋王制。从天武朝开始有新尝祭和大尝祭的区别,这些都保持至今。同时营造高市大寺(大安寺),建造药师寺,以承父亲舒明天皇之遗愿。

除了修建飞鸟净御原宫之外,天武天皇在难波也建造了宫殿。这个难波的宫殿是仿效大唐等国的复都制所建的陪都(副都)。藤原京的建造也是开始于天武天皇时代。

675年(天武天皇4年),天武天皇宣布废除氏上民部、家部(部曲)之制。凡亲王以下诸臣、寺社所有"山泽岛浦,林野陡地",一律收公,解放部曲为"自由之民"。废除部曲制,旨在切断民部、家部对氏上的从属关系,转而使之加强与皇室的联系,这是削弱贵族势力,提高皇权的重要步骤之一。同年,天武天皇还颁布了肉食禁止令,从每年农历的5月3日开始到10月27日之间保护幼鱼、禁止食用五畜(牛、马、狗、猴、鸡)之肉。(之后的日本除了爱吃鱼肉和海产品之外渐渐养成了不吃畜、禽肉的习惯,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有所改变。)同年10月,天武天皇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、大臣拥有兵备。

676年(天武天皇5年)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,新罗使者来到日本,天武天皇也向新罗派遣遣新罗使,与新罗保持外交联系,因此与当时同新罗对立的大唐断绝外交关系。同年,天武天皇规定畿外的人也可以入京作官,首先作为兵卫负责宫城的警护。

678年(天武天皇7年),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(考)和官位升进(选)相关的考选法。

677年(天武天皇6年),天武天皇整顿食封。凡诸王、诸臣食封,"除以西国,相易给以东",通过移封削弱贵族在地方的势力。

679年(天武天皇8年),天武天皇巡幸吉野时,为避免发生皇位继承之争,即曾召草壁皇子、大津皇子、高市皇子、川岛皇子、忍壁皇子等皇子,对天地神只盟誓,不分嫡庶,效忠天皇,永不悖忤,和衷共济,千载安宁。

680年(天武天皇9年),天武天皇规定贵族享有食封"先后限三十年"。

681年(天武天皇10年),天武天皇于广濑野设行营,亲王以下群卿参加兵备检阅。同年,天武天皇命栗田真人、伊吉博德编纂《飞鸟净御原令》,第二年8月完成,令共二十二卷,律未完成。689年(持统天皇3年),《飞鸟净御原令》开始实施。

孝德朝、天智朝开创的律令体制,因受地方豪族抵制,长期未能实行,至天武朝始逐渐在全国推行。天武朝也并非依靠专制皇权推行律令体制,主要是由于地方豪族势力日趋衰落,加之,律令制本身并不完全否定豪族对其属民的支配权。实际上,国家只是从制度上使部民、家部变为"公民",而且,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对其属民的一定隶属关系而实现其统治的。由于豪族的阶级分化,致使其统治区域内的实权逐渐转入中小贵族手中,有可能使中央权力介入。由于实行五十户一里制,当地贵族原有的传统利益仍可维持原状不变,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特性。

681年(天武天皇11年),天武天皇立草壁皇子为皇太子。

682年(天武天皇12年),天武天皇下令位阶区别的颜色显示由原来的冠的颜色改为朝服颜色。

683年(天武天皇12年),天武天皇取消食封制,见亲王以下诸臣,其食封悉"更返于公",从而,彻底消除了旧贵族的世袭经济特权。同年,草壁皇子开始辅政,参与编纂律令,并令舍人稗田阿礼等整理《帝纪》、《旧辞》,"消伪定实",编撰国史,以奠定"邦家之经纬,王化之鸿基"。同年,由朝廷任命僧正,僧都、律师,实行僧纲制度,加强了对僧尼的统一管理。

日本最古老的货币"富本钱"也是在683年(天武天皇12年)左右开始发行的。

684年(天武天皇14年),为"更改诸氏之族姓",天武天皇制定"八色之姓",即真人、朝臣、宿称、忌寸、道师、臣、连、稻置。通过"八色之姓",对旧氏族加以调整。"真人"多授予原公姓氏族,"朝臣"多授予原臣姓氏族。旧"连"姓中,五十氏升为第三等"宿弥",十一氏调为第四等"忌寸"。原属"伴造"级旧族长,亦均纳入氏姓序列。其结果使氏族进一步趋向分化,促使其与皇室之间的从属关系进一步加强。制定"八色之姓",提高皇族地位,巩固与加强了天皇制专制统治。实行"八色之姓"制度,也是为使旧的氏族制与新的官僚制等级身分相适应的一种尝试。由此可见,可以从具有氏族制与官僚制双重性的侧面,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国家的特征。综观律令制国家发展进程,天武朝应属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创业期或形成期。

为了明确地方的支配体制,《日本书纪》的684年(天武天皇13年)10月条目记载:"派遣伊势王等堪定诸国之界",推进地方的行政组织建设。

天武天皇患病期间,诏谕凡天下之事,不问大小,悉启奏皇后及皇太子。这是他吸取"壬申之乱"教训,担心后事的安排。685年(天武天皇14年),天武天皇更改爵位之号,增加阶位等级,扩大冠位至四十八阶。为勤于政务的官人晋升和拨擢有战功的一般官兵提供条件。根据新爵位制,授予草壁皇太子净广,大津皇子净大贰及高市皇子、川岛皇子、忍壁皇子等不同爵位。其他诸王、诸臣亦先后授爵,其中,包括唐人、百济人、高丽人,凡一百四十七人。同年,下诏诸国:"每家均建佛舍,以便礼拜供养"。宫廷聘奉僧尼,巡幸寺院,供养珍宝。天武朝将宗教纳入国家政治轨道,从而,赋予天皇统治以宗教权威,实为日本天皇神格化之滥觞。天武天皇擅长占星术,再加上当时阴阳之道等在律令国家的大唐和新罗也很盛行,受到这些影响,天武天皇设置了占星台和阴阳寮。建造了为祈祷皇后(后来的持统天皇)病愈的药师寺。但是这个药师寺是建在飞鸟(遗址位于奈良县橿原市),不是现今的药师寺。

686年9月,天武天皇病逝,皇后临朝称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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